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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加快推进配套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司法部副部长强调该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将强化刚性约束,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问题,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深圳商报讯】(驻京记者宋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新阶段。国新办5月8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该法律的实施情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郑备在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回应了民营企业的关切,作出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如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保障民企“非禁即入”。她透露,国家发改委将加快推进涉及服务保障等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制度,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发布会上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法律既明确了基本制度框架,又为实践发展留有空间,同时针对违规异地执法、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增强了法律的刚性约束。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郑备进一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法律实施,强化刚性约束,重点在破除市场准入障碍、解决要素获取问题、治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落实纾困政策以及加强政企沟通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她表示,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将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努力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