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多部委发布金融领域开放新政
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携手多部委发布《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涵盖六大方面政策措施,旨在推进金融领域的制度型开放,推动试点地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制度型开放、系统性改革成效以及开放型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中国人民银行携手多部委发布金融领域开放新政策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1月22日发布的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携手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以及国家外汇局,共同印发了《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六大亮点助力金融开放
本次《意见》涵盖了六大方面的政策措施,旨在推进金融领域的制度型开放。首先,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试点区域内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的全新金融服务,为市场注入更多活力。其次,明确了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将在120天内得到决定,提高了决策效率。再者,《意见》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此外,还便利了外国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的转移、汇入、汇出操作,优化了跨境资本流动环境。同时,《意见》完善了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安排,加强了数据保护与国际合作。最后,全面加强了金融监管,确保了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试点先行,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上述政策措施将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部署的承担对外开放重要任务的合作平台先行先试。此举旨在推动试点地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制度型开放、系统性改革成效以及开放型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未来展望:持续推动金融开放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认真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在金融领域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工作,持续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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