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百亿要约收购案遭举报,收购方否认违规持股
AI导读:
ST新潮公告称,汇能海投要约收购46%股份,却遭遇举报称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收购方否认指控,双方各执一词。上交所已发出监管工作函进行调查。
“按照ST新潮公告所述,举报方指控收购方汇能海投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涉嫌通过‘暗线’违规持股ST新潮。收购方则对此予以否认,双方各执一词。”8月26日,一位熟悉资本市场的专家向上海证券报记者透露。
公告显示,内蒙古“煤炭大王”郭金树旗下的汇能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汇能海投,计划要约收购ST新潮46%的股份,溢价幅度近七成,旨在夺取控制权,预计耗资近百亿元。
然而,这一百亿级要约收购案却遭遇举报,上交所已向ST新潮发出监管工作函。
记者调查发现,包括汇能海投在内的四方资金,在2023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集中“围猎”ST新潮,通过二级市场或司法拍卖等方式,成为ST新潮前十大股东之一。目前,这四方资金尚未被证实存在关联关系,但其中两方资金注册在同一栋楼。
ST新潮8月24日公告称,汇能海投计划以3.1元/股的价格收购除自身外ST新潮全体股东的31.28亿股股份,占ST新潮总股本的46%。如要约收购完成,汇能海投将耗资96.98亿元,加上已持有的4.99%股权,将合计持有ST新潮50.99%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
同时,ST新潮公告透露,公司收到投资者投诉举报材料,称汇能海投存在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的问题,涉嫌违法违规,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公司董事会已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资本市场专家表示,在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案中,收购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暗线’违规持股等问题,往往成为关注的焦点。
目前,ST新潮董事会已向收购人书面询证,要求收购人对举报所涉事项予以说明。收购人回应称,除已披露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ST新潮股权的情形。
8月23日,ST新潮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要求汇能海投对照相关规定,逐项核实并说明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同时,要求ST新潮董事会保障收购人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
此外,ST新潮的股权结构颇为微妙。公司一季报显示,股权结构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其中,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为第一大股东,持股6.39%。而北京盛邦、内蒙古伯纳程、汇能海投、内蒙古梵海投资分别位列第二、三、四、五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方资金均在2023年第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新进”公司前十大股东榜,且出手迅猛。其中,汇能海投与内蒙古伯纳程在2023年四季度现身ST新潮股东榜,持股比例接近5%,并成功回避了5%举牌线。
工商登记显示,汇能海投由内蒙古“煤炭大王”郭金树旗下的汇能集团100%控制;而内蒙古伯纳程则由数位自然人持股。北京盛邦则通过司法拍卖获得ST新潮5.51%的股份,但其注册资金仅50万元。内蒙古梵海投资与内蒙古伯纳程注册地址相同,但位于不同房间。
ST新潮在一季报中表示,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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