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本报贵阳5月21日电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意见》,规制牟利性职业举报行为,依法治理“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

  本报贵阳5月21日电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意见》,规制牟利性职业举报行为,依法治理“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意见列举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12项行为特征,并提出建立投诉举报名录库及其应用方式等,对牟利性诉求依法从严审查、规范处置。明确正常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公益举报、企业内部合规举报等5类情形不属于牟利性行为,予以正常保护。

  意见强调,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群众正常、合理、合规的维权诉求,督促经营者合法诚信规范经营,切实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针对公司化团伙化恶意索赔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形成震慑。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