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公司需谨慎:思尔芯欺诈发行受重罚
AI导读:
证监会公布了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因其涉及欺诈发行。这是首例主动撤回申请但仍受罚的IPO公司案例,强调IPO公司需谨慎对待IPO申请,避免抱有侥幸心理。
IPO公司在提交IPO申请后,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一原则不容忽视。即便公司在后续选择撤回申请,也无法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对待IPO申请,公司需持谨慎态度,避免抱有侥幸心理试图“带病闯关”,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春节前夕,证监会公布了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尔芯”)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因涉及欺诈发行,主动撤回了IPO申请后仍被证监会处以1650万元的罚款,其中公司被罚款400万元,公司高管如董事长、总经理等也被处以10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的罚款。这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主动撤回申请但仍涉及欺诈发行的IPO公司案例,对证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为A股市场树立了“申报即担责”的明确标杆。
在A股市场,IPO公司排队上市是一大特色,但伴随着IPO排队,撤回现象也日益普遍。一些被抽查到需要现场检查的公司,往往会选择主动撤回IPO申请。管理层针对这一现象提出了“申报即担责”的监管要求,即IPO公司只要提出了IPO申请并被交易所受理,就需要为自己的IPO申请承担法律责任,不论其最终能否成功上市。这一要求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旨在遏制欺诈发行行为。
然而,尽管有法律支持,但在现实中,“申报即担责”原则往往难以得到有效执行。一些问题公司在撤回申请后,往往能逃避证监会的查处。但思尔芯公司的案例却是个例外。该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查处,成为A股市场首家主动撤回IPO申请后仍受罚的公司。调查显示,该公司涉嫌虚增收入和利润总额,欺诈发行行为属实。
思尔芯公司的案例对IPO公司具有警示意义。它再次强调了IPO公司应慎重对待IPO申请的重要性,并提醒公司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同时,该案例也暴露出对主动撤回案例查处的不足之处。在查处这类案件时,不仅要对IPO公司及其高管追责,还应一并从严查处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此外,对于存在欺诈发行行为的公司,应给予严厉的惩处,如十年内禁止上市、高管终生市场禁入等,以净化A股市场的IPO环境。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图片及链接信息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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