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首航高科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退市,但退市并非“免罚金牌”,公司及五名责任人遭证监会重罚,其中两名责任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此次处罚彰显了中国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是对整个资本市场的一次强烈震慑。

本报讯 (记者刘欢)中国证监会再次向资本市场传递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对退市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近日,已在A股退市的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高科”)接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拟对公司及其五名责任人实施处罚,其中两名责任人更是被采取了市场禁入的严厉措施。

回顾事件始末,2023年12月1日,首航高科及其董事黄文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8月26日,首航高科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而终止上市。然而,退市并不意味着逃避惩罚,公司及五名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确凿无疑,不会因退市而被轻易放过。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详细内容,首航高科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以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等。对此,中国证监会拟对首航高科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同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时任董事长黄文佳及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责任人处以合计1330万元的罚款,并对其中两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分别采取5年、10年的市场禁入措施。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首航高科一家公司的警示,更是对整个资本市场的一次强烈震慑。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始终保持对上市公司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震慑力度,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此次对首航高科的处罚,正是中国证监会落实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其坚持监管“长牙带刺”、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系列的监管行动,中国证监会正切实改善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利益,让不法者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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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