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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规定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收费原则和监管措施。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已于近期正式公布,并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服务行为,以期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该《规定》共计19条,内容涵盖了多个关键方面。首先,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要求中介机构必须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严禁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其次,规定了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特别强调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以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律师事务所则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此外,还明确了监管措施。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将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此次《规定》的出台,无疑为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服务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指导。这将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央广资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