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新政出炉
AI导读: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将于2025年1月2日起实施,明确了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及补缴价款计算公式。
证券时报网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期公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并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施行。该政策详细规定了权利人申请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的具体条件。
根据新政策,权利人需满足以下四项条件方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并且需要得到其他共同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其次,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满十年。第三,若该套住房因按揭贷款设定了抵押,则必须获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最后,申请人必须不存在法规、规章规定或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禁止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此外,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时,还需补缴一定价款。补缴价款的具体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值得注意的是,原市场价格的计算方式是原购买价格除以70%,且原购买价格并不包含户内装饰装修价格。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的产权管理,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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