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新规
AI导读: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明确了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流程等,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施行。新政有助于提高安居型商品房流转灵活性,对商品房市场影响有限。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详细阐述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流程、补缴价款计算方式、继承规则以及婚姻状况变化下的权利人变更等内容,并将于2025年1月2日正式生效。
新政规定,购房者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10年后,可选择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若购房者不选择取得完全产权,仍可继续居住使用该住房,该政策同样适用于人才住房产权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已不再新增规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转而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此次政策旨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高级分析师孙红梅指出,政策的出台有助于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使得安居型商品房流转更为灵活。短期内,具备取得完全产权条件并上市交易的安居型商品房数量有限,对商品房市场影响有限。
具体来看,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需满足四个条件,包括申请人身份确认、合同满十年、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以及无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补缴价款计算公式为:(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按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
例如,购房者以200万元购买一套安居型商品房,原市场价格则为285.7万元,补缴价款约为42.85万元再减去相关税费。购房者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价款,若不补缴,住房性质不变,居住权不受影响。
此外,新政同样适用于人才配售住房产权管理,人才配售住房补缴价款时,原购买价格按同等条件下安居型商品房价格取值。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这一新规有助于增加安居型商品房的流动性,满足部分购房者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他强调,深圳此次推出的安居型商品房管理新规,对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提高流转灵活性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深圳历年共出售安居型商品房约7万套、人才住房约1.4万套,预计每年实际办理取得完全产权并进入市场的安居型商品房数量有限。据乐有家研究中心数据,11月深圳房地产市场热度延续,新房和二手房网签量合计超1.5万套。
孙红梅预计,短期内能够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的安居型商品房规模不会很大,对商品房市场的影响十分有限。她指出,各地推出的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在管理机制上仍有待完善,深圳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新规的出台,对其他城市存量保障性住房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麟评居住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表示,其他城市可以借鉴深圳的经验,优化之前推出的保障性住房交易等规定,更好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平衡市场供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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