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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涉及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提取余额支付首付款等多个方面,旨在满足市民购房需求,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段文平)12月18日,长春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重要调整,据“长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显示,此次调整涉及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提取余额支付首付款等多个方面。

具体而言,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房地点位于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的购房者,若存在共同借款人,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将提升至100万元;若无共同借款人,则最高额度为80万元。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满足市民的购房需求。

同时,长春还调整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购房者,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这一政策调整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的首付压力。

此外,长春住房公积金政策还新增了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规定。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及其配偶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金额。这一举措进一步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长春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其他调整还包括全款购房提取时限的调整,以及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对户籍(地域)的限制,这些调整均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缴存人。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