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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为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审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措施,包括取消“商转公”贷款限制条件和调整商贷大额还款提取时限等。

中新网沈阳1月16日电(李伶俐)据沈阳市政府新闻办16日发布的新闻发布会信息,为积极应对广大缴存人在住房消费融资方面的需求,有效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并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健前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经过审议,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赞详细阐述了此次政策调整的重点内容。首先,在“商转公”贷款方面,将取消原有的两项限制条件:一是原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的限制,二是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除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一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贷款的限制。这一调整无疑为更多缴存人提供了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机会。

其次,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方面,也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具体包括:调整商贷大额还款的提取时限,由原先的“当年内提取”放宽至“一年内提取”;同时,取消了全款购买沈阳市商品房需缴纳契税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在不同购房阶段的需求。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部副部长李晓研进一步指出,当前新增房贷与存量房贷间的利差不断扩大,部分存量购房者选择提前还贷以减轻利息支出压力。在此背景下,管理中心适时调整商贷大额还款提取时限,不仅解决了提前还贷职工的资金需求问题,还拉长了提取申请时间,为职工提供了更为灵活和便捷的提取服务。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职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也进一步彰显了管理中心服务民生、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心和行动。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图片及链接信息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