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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20日,本年度已公告披露的假冒国企数量已更新至211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的施行,为打击假冒国企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持。

据企业预警通平台最新数据披露,截至11月20日,本年度已公告披露的假冒国企数量已更新至211家,相较于2023年同期的580家,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随着7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的施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迎来重大变革,实行“限期实缴制”,有效打击了假冒国企长期依赖巨额资金虚报与超长认缴期限的行为。据统计,公告名单中在营的假冒国企有136家,相比上半年持续减少,多数已撤销或注销。然而,也有新近注册的假冒国企放弃巨额注册资本作为掩护,例如“威海国开樽品汇商贸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仅为10万元。

本次公告的假冒国企对经济发达地区更为青睐,广东省、四川省及重庆市位居前三,分别有31家、18家和17家。此外,山东省、江苏省、北京市、广西和海南省的假冒国企数量也超过10家。这些假冒国企往往采用“中”“国”等字眼命名,并热衷于使用“科技”、“投资”等修饰词,营造出一种“高端上档次”的错觉,极具欺骗性。在注册登记的营业范围上,假冒国企也往往选择国企普遍涉足的领域,如电力、热力等关乎国家安全的能源领域,以及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

(部分公告假冒国企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假冒国企常常登记注册巨额的注册资本,但实缴资本却寥寥无几。在本次揭露的211家假冒国企中,有67家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亿元,其中最高者更是达到了50亿元,但实缴资本却为0。然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的施行,为打击“亿元认缴,零元实缴”的假冒国企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持。

假冒国企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大型国企下属子公司繁多,通过伪造公章或盗用证章等不法手段成为其子公司,短期内难以被甄别;二是工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登记机关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制度漏洞进行造假。这些假冒国企披上央企或其下属子公司的外衣,旨在获得交易对手、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在企业融资、投资合作项目等领域获取更多机会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