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事关数据出境管理
AI导读:
5月15日,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三部门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
《负面清单》适用于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和河
5月15日,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三部门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
《负面清单》适用于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和河套深圳园区内登记注册、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等相关活动的数据处理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其他组织或个人。
《负面清单》包括2个领域,分别是智能装备制造业和个人征信服务业。智能装备制造业负面清单明确了研发制造、供应商管理、人员招聘等3个场景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个人征信服务业负面清单明确了信用状况查询、贷款/贷记卡申请审核、担保审核、贷后风险管理等4个场景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
同时,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一地制定、多地适用”原则,其他自贸试验区正式发布的负面清单,广东自贸试验区和河套深圳园区可参照执行。
为推动《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和河套深圳园区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出台实施指南和管理细则。各区域管理机构尽快制定出台《负面清单》配套实施指南和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报备流程、环节时限、所需要件等,指引企业用好《负面清单》。
二是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各区域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具备申报服务、合规辅导、安全监管等功能的数据跨境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管得住、放得开”的监管服务体系。
三是开展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企业辅导,提高政策措施的覆盖面和触达率。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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