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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高管肖星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肖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也被依法追缴。

2025年1月13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高管肖星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肖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也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1998年至2023年,肖星利用职务之便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其任职经历包括共青团上海市委科员、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执行董事等。

法院认为,肖星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图片链接保留未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