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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已增至99只,长期投资优势明显。但部分消费者对其认知和重视程度不足,购买过程中存在限制。业内人士建议加强合作、优化产品设计、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投保扩面。

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一周年之际,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发展情况备受关注。11月26日,根据中国银保信网站披露的信息,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数量已增至99只。这些产品在长期投资方面具备明显优势,资金可随投资收益复利递增。然而,尽管具备诸多亮点,但部分消费者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

业内人士指出,要在产品数量不断扩容的同时推动投保扩面,需要采取与相关部门合作、优化产品设计、加强宣传教育等举措。面对养老保障需求旺盛的背景,保险机构在产品供给端还需进一步打造养老金融能力,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2年11月25日正式实施以来,已在北京、天津、杭州、广州等36个城市和地区率先试点。从最初的6家公司7只产品,到如今20余家公司的99只产品,产品类型也已涵盖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万能保险等。

在收益方面,已获批准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稳健型账户年化结算利率在4%-5.15%之间,进取型账户年化结算利率在4.5%-5.7%之间。这些产品不仅收益可观,还兼顾保本,满足消费者的基本需求。

资深保险代理人分析指出,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在长期投资方面具有明显优势,适合年轻人和中年人。此外,个人养老金账户享受税收优惠,具有封闭账户特点,可引导客户进行长期投资、组合投资。

然而,尽管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市场已初具规模,但部分消费者对这一制度了解较少,处于观望状态。同时,在购买过程中,部分消费者受限于保险公司的合作银行有限,导致无法购买税优版产品。此外,中小保险公司参与较少,也限制了市场的多样性。

针对这些问题,业内人士建议保险机构加强与税务部门、社保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出更多具有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保险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此外,保险机构应发挥自身优势,设计更多具有普惠性质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丰富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

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加速推进,保险机构对养老金保险产品的布局也在提速。未来,如何在扩容的同时助推投保扩面,仍是保险机构面临的一大课题。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