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24芦淞01”债券募集资金,涉及金额占当时存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43%。...
2025年以来,交易所对债券市场监管加强,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债券申报材料不准确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引以为戒,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