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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提出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使用需遵循真实、自用原则,明确禁止和限制性支出范围,优化跨境投融资环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需遵循真实、自用原则。该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外汇管理要求此类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同时,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这一政策调整旨在优化跨境投融资环境,促进资金高效流动。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