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旨在保障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遏制外汇违法违规行为,银行需建立监测系统,及时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

12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保障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并有效遏制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该办法基于《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依据新《办法》,适用《展业办法》的银行需建立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银行若发现或怀疑客户存在虚假贸易、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风险交易行为时,应监测并报告相关信息。

外汇局将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银行需配合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银行还需制定和完善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标准,参考多方因素,包括央行、外汇局、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风险提示及犯罪形势分析。

在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前,银行需对交易信息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报告内容需涵盖外汇风险交易行为的基本情况、分析过程、结论及拟采取的处置措施。银行应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交易主体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对于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外汇局可要求银行直接报送筛选出的交易信息。银行应采取与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措施,预防外汇合规风险,并向交易主体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这些措施包括提高外汇合规风险等级、强化审查措施、提升审批层级、限制建立新外汇业务关系等。

银行应保存外汇风险交易报告及相关工作记录至少5年,涉及外汇管理部门正在调查的涉嫌违规行为时,保存期应延至调查结束。若银行已勤勉尽责进行人工识别,且未报送理由具有逻辑性和合理性,则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12月29日公布,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银行在外汇展业中需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职责,有效预防、识别、评估、监测和处置外汇合规风险。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