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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证监局近日对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因其部分基金未按决议分配且未披露信息,相关情况已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青岛证监局近日披露,对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康培强、逄晓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经查,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大恒远”)存在部分基金未按照分配决议确定的金额向有关投资者进行分配,也未向其进行信息披露的问题,此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

  青岛证监局指出,康培强作为康大恒远的法定代表人及时任总经理,逄晓鹏为现任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照规定,青岛证监局现对康大恒远、康培强、逄晓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以儆效尤。

  资料显示,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康大集团发起,以股权投资及基金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专业投资机构。

  青岛康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92年,目前,康大集团已发展成为集食品制造、宜居地产、旅游开发与生物科技为一体的综合型大型民营股份制集团企业。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