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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退市公司越博动力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释放全链条严惩造假信号,后续民事、刑事追责有望推进,立体化追责体系将完善。

  近日,证监会对退市公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仅拟对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还拟对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两名主体进行处罚。这是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在笔者看来,这不仅仅是对退市公司“一追到底”的一起典型案例,也释放了监管部门全链条严惩造假相关各方的信号,后续对财务造假和配合造假行为的民事、刑事追责有望继续推进,立体化追责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助力破除造假“生态圈”。

  首先,退市不是“免罚牌”,监管部门将“一追到底”。越博动力自2018年上市当年就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并持续到2022年,期间还存在虚假出售资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重大诉讼等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年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大对退市公司的追责力度,决不允许“一退了之”。去年超过20家退市公司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今年以来截至6月29日,有17家退市公司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想要以退市“金蝉脱壳”规避责罚难度加大。

  其次,全链条严惩财务造假以及第三方配合造假,破除造假“生态圈”。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隐秘性、复杂性增强,形成财务造假“产业链”“生态圈”。监管部门坚持“一案双查”,此次在越博动力案中,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幕后配合造假者不再“隐身”。

  再次,民事赔偿、刑事追责有望跟进,立体化追责切实提高违法成本。行政处罚只是立体化追责的一环,后续刑事、民事等多方面追责救济有望同步跟进,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违法者“人财两空”。

  最后,进一步完善法治基础,加大对配合造假的追责力度。去年7月份,《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以及专业化配合造假的职业犯罪团伙,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未来,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将进一步完善,让造假者和配合造假者都受到应有的惩罚,有望减少、遏制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发生,护航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