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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进行通报批评。甘肃众友在湖北美尔雅收购青海众友的交易中,业绩承诺未达标且未支付补偿款,损害了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6月24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对方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甘肃众友因在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海众友健康惠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交易中,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被上交所通报批评。甘肃众友承诺的2020—2022年业绩目标未达标,且未支付法院判决的0.68亿元补偿款,损害了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相关决定称,2020年11月,湖北美尔雅与甘肃众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甘肃众友持有的青海众友100%股权。甘肃众友承诺青海众友2020—2022年度净利润总额分别不低于0.15亿元、0.165亿元和0.18亿元,若未达标则应以现金补偿。

  根据公司公告,青海众友未实现业绩承诺,甘肃众友未进行现金补偿。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甘肃众友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0.68亿元,但甘肃众友未支付。

  甘肃众友在申辩中提出业绩承诺期限已调整等理由,但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业绩承诺期限变更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法院已就双方业绩补偿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认定,甘肃众友仍应履行补偿义务。

  鉴于甘肃众友已于2023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客观上无法自主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且上述债务已纳入重整计划,上交所最终作出对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审读:汪蓓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