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类评价新规:促头部提升内生动力 助中小券商特色发展
AI导读: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新规重视功能性导向,促进头部券商提升内生增长动力,中小券商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经营,预计行业马太效应延续。
● 本报记者林倩
近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机构人士认为,券商分类评价规定更新,重视功能性导向,完善制度框架,将促进头部券商提升内生增长动力,中小券商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经营。
具体来看,《规定》第十三条不再对营业收入排名加分、减少规模类指标重复加分,提升对净资产收益率(ROE)的加分力度;将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要业务收入加分由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
平安证券王维逸表示,修订突出了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支持中小机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开源证券高超认为,ROE及业务指标调整将引导头部券商重视内生发展,中小券商挖掘特色化发展路线。
甬兴证券胡江表示,分类评价新规向有经营特色的中小券商倾斜,引导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
在接受采访的机构人士看来,此次修订将引导证券公司更加注重提升经营效率和专业能力,预计行业马太效应延续。王维逸表示,券商板块具备β属性,全面受益。高超表示,看好券商板块结构性机会。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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