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修订,强化功能发挥与差异化发展
AI导读:
时隔五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迎来修订,旨在促进功能发挥、提升专业能力,优化加分指标,支持中小机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并强化综合惩戒,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时隔五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迎来修订。6月20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促进功能发挥、提升专业能力,优化业务发展加分指标,引导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机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强化综合惩戒,保护中小投资者。
《规定》将规则标题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强调证券公司功能发挥与专业能力,新增“功能发挥情况”专项评价。业内人士指出,分类评价制度是监管基础性制度,对不同类别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
此次修订突出券业功能发挥,注重专业能力,将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同时,新增专项评价,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成效。
《规定》优化加分指标,取消营业总收入加分,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加分力度,引导证券公司集约型发展。提升部分加分指标覆盖面,引导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
为强化综合惩戒,《规定》完善下调评价结果手段,扩展下调评级范围,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鼓励证券公司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
分类监管制度是证券行业基础性监管制度,此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扶优限劣,对券商发展格局将产生不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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