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因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利用基金财产牟利、挪用基金财产、玩忽职守等,被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公司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但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2025年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指出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据公告显示,该公司被查出存在利用基金财产及职务之便为自己或第三方牟取利益的行为,这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第(三)项的规定。

此外,公告还指出,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玩忽职守、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分别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第(四)项、第(七)项及第24条的相关规定。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了私募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决定对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若该公司对此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了私募基金行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管机构也应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