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主板、创业板上市规则征求意见
AI导读:
深交所就修订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包括审计委员会职责明确、关键少数责任义务完善、股东权利保障强化及中介机构责任压实等内容。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12月27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正式发布消息,宣布就主板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修订内容,面向市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具体来看,《股票上市规则》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修订亮点包括三大方面:首先,积极响应审计委员会职能转变,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成员构成及议事规则,以确保其能够有效行使监事会职权。其次,聚焦公司治理的“关键少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进行了细化与强化,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并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际参与公司事务时,同样需履行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最后,着重提升股东权益保护水平,通过降低临时提案的持股比例门槛,以及优化特定事项的表决权行使机制,进一步增强股东的话语权与参与度。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修订也聚焦于两大核心点:一是与新《公司法》保持同步,对相关条款及表述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涉及监事制度等多个方面。二是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的主体责任,以及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与惩戒力度。具体而言,将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延长至5年,并针对“一查即撤”的现象,特别增设了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以维护市场秩序与投资者利益。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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