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AI导读:
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共同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涵盖战略科技力量共育、科技创新平台共建等多方面内容。
《科创板日报》8月1日讯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并将共同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今天上午,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凯介绍,这是长三角首部以协同立法形式针对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制定的法律性问题决定,标志着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决定》共十九条,对长三角战略科技力量共育、科技创新平台共建等作出明确规定。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果源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深层次变革。
在创新协作机制上,三省一市科技部门共同制定行动方案,建立“4+1”协同工作模式。三省一市不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有力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任务。
“上海光源”与“合肥光源”共建第四代“合肥先进光源”,安徽本源量子科技与上海超级计算中心合作开拓先例。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等共建8家全国重点实验室。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持续提升创新平台能级,累计已在长三角区域布局研发载体105家,孵化培育146个引领性重大创新项目落地。
在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打造跨区域服务平台,平台目前已纳入大型科学仪器近5万台(套),仪器总价值超590亿元。
聚焦区域优势资源与创新力量整合,出台实施意见,积极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券互联互通,为长三角企业兑付科技服务超7000次。
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中提出,促进各类开发区(园区)跨省域、跨园区交流合作和联动发展,共建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市科委表示,将把青浦园区西岑科创中心打造成具有强大辐射带动能力的高新区创新策源之“芯”,带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全域高质量发展。
沪宁产业创新带是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一个区域。沿沪宁8个城市2024年GDP总量突破15.1万亿元,占长三角经济总量45.6%,高新技术企业等集聚。
在接受采访时,普陀区沿沪宁协同创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陆海表示,推动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是普陀区服务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将成为推动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战略引擎。
(文章来源:科创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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