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通过资源整合、政策联动,实现从单一领域到综合效能的转变。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这一战略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成为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引擎。

  新时代以来,我国已设立22个自贸试验区,覆盖全国,形成东西南北中,沿海、内陆、沿边统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这些自贸试验区通过“先试验,后推广”的方式,实现了由点到面、由个别到一般、由特殊到普遍的渐进式改革,为后续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撑,实现了“小切口”的“大突破”。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以适应新形势,推动政策、制度创新。

  首创性探索主要针对开放难点,率先在监管、服务、技术、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引领性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实施过程中,要围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新质生产力、国内国际双循环、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国家战略需求,大幅降低制度性成本,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给予一线部门改革自主权,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

  具体可扩大服务业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探索创新数据要素确权、评估、跨境流通机制;推进新产业、新领域规则标准制定,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跨境电商、新能源汽车等行业标准制定。

  集成式探索则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跨境要素流动、创新发展等领域,加强资源、政策、业务流程整合。集成式探索包括制度、关键领域、机构或平台、全产业链集成等,实现从“单一领域”到“综合效能”的转变,体现改革系统性整体性要求。如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全力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实现全产业链创新发展。

  在实践中,要形成促进制度创新的联合体,打破壁垒,形成全方位创新生态体系。同时,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创新,与其他开放平台、政策联动。可借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经验,探索更深层次制度创新。

  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需加强制度保障。要加大综合改革授权,增强风险意识,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数据安全、金融开放等领域风险可控。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