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发布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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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构建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体制,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拓宽科技创新长期资本来源,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
【导读】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构建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体制。
见习记者庄佳
为构建与科技创新相匹配的科技金融体制,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6月12日正式发布《武汉市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行动方案(2025—2027年)》。该方案旨在建立覆盖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
方案明确,至2027年,将设立50家以上的科技分支行、科技保险分支公司及科技金融事业部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将突破3000亿元,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将达到5000亿元以上,同时培育超过500家的“金种子”“银种子”企业。
实施耐心资本培育行动,单个项目最高容亏可达100%。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将得到强化,参与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创业投资基金的出资比例将提高至50%以上,存续期最长可达15年。此外,政府投资基金将允许差异化设置种子期、天使期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上限,并实施投资激励。
方案还提出拓宽科技创新长期资本来源,吸引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打造涵盖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科技创新基金矩阵。
在推动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方面,方案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基金,每年可将不超过10%的新增投资用于承接全市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投资退出的项目。同时,推动武汉市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方案优化了政府投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评价,并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允许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分别出现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80%、60%的亏损,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的亏损。
实施科技信贷提质行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最高额度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方案提出健全科技信贷专营服务体系,推动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并鼓励对专营机构建立单独的融资授信和风控制度。
方案强调扩大科技信贷投放规模,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工具,激励银行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方案提出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培育通”“科融通”武汉市节点,推动企业上市政务、法律、数据、融资、培训服务一站式办理。
方案还提出实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行动,支持科技型企业并购重组,推动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申报发行各类科技创新债券。
实施风险补偿分担行动,提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至3000万元。方案强调高水平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保险创新中心及专营机构。
此外,方案还提出推广科技担保“4222”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扩大科技企业担保余额,提升科技保险服务的覆盖面。
为推动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方案还强调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积极深化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支持科技型企业赴境外上市。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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