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旨在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从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对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网财经6月13日讯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此举旨在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助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

  《若干措施》聚焦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旨在促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文件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动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以及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对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深远意义。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持续推动《若干措施》的各项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大对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后盾。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