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发布非法金融活动典型案例,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AI导读:
6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两起典型非法金融活动案例,涉及公寓项目非法集资和购车形式骗取贷款。提醒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金融诈骗陷阱,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以非法手段进行金融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并损害他人财产权益。6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了两起典型非法金融活动案例,旨在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和识别能力,避免掉入金融诈骗陷阱,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其中一起案例涉及“以不具备合法手续的公寓项目非法集资”。被告人张某清等人通过打造复式公寓样板间、拨打电话、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公寓使用权,并承诺售后包租和固定收益,最终导致112名投资人损失2750余万元。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清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公寓项目成为公众投资热点。但委托经营管理收租模式的高额收益背后存在风险。一旦项目出现问题,涉案资金往往无法退款,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公众投资公寓时需谨慎审查项目证件,防止掉入陷阱。
另一案例则是“以购车形式骗取贷款”。被告人季某元、苏某明等人通过虚构流水、包装征信等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购买车辆,然后出售套现。最终导致金融机构损失86万余元。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背贷人”套取车贷的手法屡见不鲜。这些“背贷人”不仅背负巨额债务,还可能成为犯罪分子骗取贷款的帮凶,面临刑事处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调,公众应提高警惕,防范此类诈骗行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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