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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自然人郭某某组织多家制药公司达成的价格垄断协议进行严厉处罚,合计罚没款3.62亿元。此举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人民网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孙博洋)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下,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自然人郭某某组织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达成的价格垄断协议进行了严厉处罚,合计罚没款达3.62亿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举彰显了市场监管总局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坚定决心。

  据悉,2024年4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正式立案调查此案。调查发现,自2021年11月起,郭某某通过多种方式组织4家企业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并达成共同涨价的口头协议。随后,4家企业停止对外供货,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大幅攀升。从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从8000元/公斤上涨至1.3万元/公斤,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郭某某处以顶格罚款500万元,对4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总计3.55亿元。同时,对4名负有个人责任的企业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将持续加强,坚持从严从重处理,依法打击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此次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者的警示,更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有力维护。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