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自然人郭某某组织多家制药公司达成并实施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协议一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2亿元。此举旨在维护医药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自然人郭某某组织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一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高达3.62亿元,并对涉事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举彰显了市场监管的严厉态度。

 2024年4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正式立案调查此案。调查发现,自2021年11月起,郭某某通过多渠道与4家药企相关人员串通,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并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口头协议。此后,4家企业同步停止供货,导致市场供应紧张,并联手将原料药价格从8000元/公斤推高至1.3万元/公斤。这一行为严重排除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郭某某处以顶格罚款500万元,对4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总额达3.55亿元。同时,对4名负有个人责任的企业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这一系列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的决心。

 药品关乎民众健康。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强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从严从重处理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打击垄断行为,维护医药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