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多项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包括破壁垒、促公平,强监管、治乱象,优服务、助成长等,旨在将“法治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包含10项与市场监管职能直接相关的条款,涵盖登记注册、竞争政策、信用监管等核心业务领域,为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化保障。”2025年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在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强调。

5月20日,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原则,正式确立为法律制度,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王秋苹介绍,为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总局于今年4月印发了《重点举措清单》,提出了37项具体措施,形成了一套全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组合拳”。

在破除壁垒、促进公平竞争方面,总局推动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完善了经营者集中监管规则,并部署开展了整治依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这些举措旨在消除阻碍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以制度的力量优化市场环境,让规则之光照亮每家企业,共同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在强化监管、治理乱象方面,总局出台了《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并开展了整治涉企乱收费专项行动。同时,健全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动态调整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这些措施如同“清道夫”,清除各种形式的障碍,以有为监管支撑有效市场。

在优化服务、助力企业成长方面,总局开展了广告合规助企、“信用+服务”、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等一系列行动,旨在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同时,组织“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风采巡礼展,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这些举措如同“及时雨”,滋润着企业,助力其茁壮成长。

“浇花浇根,育人育心。”王秋苹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发挥市场秩序“守护者”和企业发展“服务员”的角色,将“法治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让“政策春风”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在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中蓬勃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