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提出提升支付服务水平、便利外汇资金收付等12条政策措施,鼓励台资企业上市,优化两岸金融生态,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为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此举旨在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若干措施》从提升境外来闽人员支付服务水平、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跨境贸易结算等多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政策措施。同时,为推动两岸金融市场进一步融合,《若干措施》还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积极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为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若干措施》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在闽合法合规商品房交易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进一步便利台胞在闽生活与工作。

此外,《若干措施》还支持在福建开展境外人员境内支付服务先行先试,提升支付服务水平。包括加大ATM改造力度,开通境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功能,并在重要场景加快外币兑换点建设和自助兑换机布放。

在跨境贸易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将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的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若干措施》还鼓励审慎合规银行自主办理试点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允许直接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无需事前登记。

在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方面,《若干措施》规定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外债、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进一步简化流程。

最后,《若干措施》还提出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为两岸金融市场合作注入新动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