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出台新措施
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从优化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企、支持跨境贸易等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推动福建金融对外开放。
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金融管理部门再度出手,推动两岸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着眼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旨在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推动福建金融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若干措施》聚焦“两岸融合发展”主线,亮点在于突出“便利化”与“风险可控”。其中,深化台胞台企金融服务、推动跨境贸易与投融资试点等措施将显著降低企业成本,提升支付便利。
在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支持福建开展境外人员境内支付服务先行先试,提升支付服务水平。同时,通过ATM改造、外币兑换点建设等措施,进一步便利境外来闽人员支付。
金融高水平开放是《若干措施》的一大关键词。其中,支持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免登记、外债和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等措施,将便利台资企业资本运作。此外,支持福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也将有助于企业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资金。
《若干措施》还明确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提出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跨境贸易结算等五项措施。这些措施将便利企业跨境贸易,促进福建外贸发展。
田利辉解读称,《若干措施》对福建银行业可能带来三大影响:台企融资便利化、资本市场联动和综合金融服务需求升级。长期来看,银行需强化科技赋能,以适应两岸金融深度融合。
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长王志毅指出,《若干措施》的另一大亮点是将境外上市登记下放至福建省内银行。这将进一步便利企业境外上市融资,促进福建企业国际化发展。
此外,《若干措施》还强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平稳推进政策试点、强化跨境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等措施,确保金融安全稳定。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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