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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探讨乡村振兴与乡村金融关系,指出乡村金融需创新金融模式,促进社会公平与区域均衡发展。构建乡村金融生态体系需多元主体协同发力,普惠保险为乡村振兴提供兜底保障。乡村创投需关注返乡农民,提供资金支持与能力培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希北京报道

  乡村振兴的本质是振兴人。真正的乡村振兴,需关注人的动力与空间,形成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实现空间,这才是可持续、真正意义上的振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深入探讨了乡村振兴与乡村金融的关系。

  作为普惠金融领域的知名学者,贝多广近年来将目光投向广大乡村,并在《读懂乡村振兴与乡村金融》一书中,探讨了乡村金融的使命、难点及改革路径。

  贝多广指出,当前中国乡村金融面临三大转变:从“农村金融”向“乡村金融”升级,从单一信贷服务向综合金融生态重构,从“输血式”扶持向“造血式”发展模式创新。

  乡村金融不仅需资金支持,更需促进社会公平、推动区域均衡发展,通过创新金融模式应对乡村问题,构建中国特色乡村金融发展之路。

  谈及乡村振兴的本质,贝多广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投资于人”的理念,让我们重新审视乡村发展路径。乡村振兴需跳出“农”字局限,构想未来乡村新模样,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让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提高收入水平,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

  从“农村金融”转向“乡村金融”是质的飞跃。乡村金融服务对象不仅限于农民和农业企业,更涵盖非农产业、小微企业等,目标定位从支持农业生产转向支持县乡村一体化发展,工具设计需创新更多适应本地需求的金融工具。

  构建乡村金融生态体系需多元主体协同发力。政府、市场与社会资本需共同发挥作用,政府应完善政策体系,降低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成本和风险;同时,发展多元供给支撑,形成服务多样、层次分明的金融服务矩阵。

  中国普惠金融和乡村金融发展迅速,经验领先。执行高效、科技金融突出、普惠金融理念深入人心。但发达国家乡村金融经验也值得借鉴,如普惠金融和乡村金融的使命实现过程是动态的、长期的,需形成“成长心态”;乡村金融需重视“双重目标金融”作用。

  贝多广强调,普惠保险比普惠贷款更重要。乡村地区贫困家庭和小微企业面临更大风险,普惠保险作为风险转移工具,能提供有效保障。需关注产品设计、数字化工具运用、服务接地气及政策统筹协调。

  乡村金融不应局限于传统信贷服务。随着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民需创业资本。乡村创投需关注返乡农民,提供资金支持与能力培养,实现自我造血,带动经济发展。

  (实习生彭伊凡对本文有贡献)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