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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三起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的典型案件,涉案企业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偷逃税款。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明显加大了涉税违法案件的公布力度,已陆续公布了超过150起典型案件。随着征管模式的成熟,企业偷逃税等行为将面临更高的违法代价。

中新社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0日公布三起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的典型案件,这些企业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构建“资金暗河”、设置“内外两套账”制造财务假象、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企图“瞒天过海”、偷逃税款。

在海南,海南欧丽家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收入、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56.98万元人民币。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依法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总额约2900万元。

在重庆,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同样采用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699.07万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约1400万元。

在湖南,怀化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也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收入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96.5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93.04万元。

今年,中国税务部门明显加大了涉税违法案件的公布力度,截至目前,已陆续公布了超过150起典型案件。随着“以数治税”征管模式的成熟,企业偷逃税等行为将面临更高的违法代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曹越指出,企业偷税行为不仅扰乱税收征管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会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