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5月15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收到王某对刘晓庆及相关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据媒体报道,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金额高达330万元。刘晓庆发文回应称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潘亦纯)5月15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收到王某对刘晓庆及相关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依规办理中。

  据媒体报道,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指控刘晓庆名下的全资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通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涉及金额高达330万元。

  王先生提供的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用“形象代言费”名义将款项转入公司,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以此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涉嫌逃避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存在虚开发票逃税的嫌疑。

  王先生称,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将依法对刘晓庆及相关公司展开全面调查。

  5月15日晚,刘晓庆在社交平台发文回应,称有关“涉嫌偷税漏税”的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表示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并承诺本人及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全力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回顾历史,2002年刘晓庆曾因名下公司偷税漏税问题被卷入巨大风波。当时,税务部门调查发现,刘晓庆公司存在严重偷漏税行为,金额高达1458万元,这一事件曾震惊整个娱乐圈,刘晓庆也因此被拘留超400天。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