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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直播电商监管,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等的责任和义务,并强调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市场监管总局10日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直播电商监管,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由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共同研究起草。其中,详细规定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涉及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要求平台加强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商品或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严禁虚假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直播营销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培训、选品、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介绍商品或服务,避免欺骗误导消费者。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细化了相关具体情形,并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新设处罚条款,增加了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反馈情况完善征求意见稿,尽快出台实施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助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