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办发布跨境投资风险警示
AI导读:
深圳市委金融办发布风险提示,指出部分投资者因跨境投资风险认识不足导致投资损失,提醒投资者高度警惕。金融办通过案例警示,强调除正规渠道外,参与境外证券交易不受保护,违规购汇用于境外证券投资将受处罚。
南方财经6月9日电,近日,深圳市委金融办发布重要风险提示,指出部分投资者因跨境投资风险认识不足,参与不合法交易,甚至陷入跨境投资新骗局,导致重大投资损失,需引起高度警惕。个人投资境外券商账户存在高风险。
市委金融办通过列举相关案例进行警示:有投资者在境外券商开设港股、美股融资融券账户,使用APP交易时遭遇券商未经同意合并账户、错误迁移股票数据、缺乏日结对账单等问题,最终导致大额亏损。金融办特别提醒: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深港通”等正规渠道外,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不受境内法律法规保护,潜在损失风险极高。
此外,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明确规定,个人购汇主要用于旅游、留学、就医等合法用途,违规购汇用于境外证券投资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及限制购汇等措施。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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