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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并将发展规划重点指标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央广网北京6月9日消息 据国务院国资委消息,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办法》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建立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旨在完善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的全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

  

《办法》强调,发展规划是中央企业基于宏观环境和内部发展现状分析,对未来一段时间内企业发展作出的全局性部署,重点聚焦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被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纲领。此举将有效指导企业的战略方向和资源配置。

在规划编制方面,《办法》要求国务院国资委统筹三级规划编制和实施,企业需遵循上位规划,制定总体发展规划、重点领域规划和子企业规划。同时,明确了规划编制应遵循的原则、工作要求及报送、审核程序,强调规划需经过前期研究、编制起草、专家论证、内部决策等流程。

此外,《办法》将发展规划重点指标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确保任期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与发展规划目标值及其年度分解目标相一致,强化了发展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于偏离发展规划方向盲目投资等行为,国务院国资委将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提示、约谈、通报及考核扣分等措施。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