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水资源费改税试点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一季度成效显著。通过强化税收调控功能,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倒逼高耗水行业节约用水,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通过继续完善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为主体“多税共治”,结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发挥税收的刚性手段与激励约束作用,更有效地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今年一季度为全面实施后的首个完整征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成绩单”显示,水资源税运行平稳,改革效应初显。其成功“密码”在于税收的激励约束作用。

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5%,面临时空分布不均、利用效率低等问题,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作为绿色税制的关键部分,水资源税与企业生产、居民生活紧密相连,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美丽中国建设至关重要。历经数年试点后,水资源费改税已全面推广。

税收为何能成为解决水资源短缺的关键?水资源税改革不仅是“费”转“税”的形式变化,更在于强化税收调控功能,通过差别税额、健全征管机制等制度设计,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提升企业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税收的激励约束作用体现在分类调控上,即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如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高耗水行业,设置更高税额标准,倒逼节约用水。统计显示,首季征期新试点地区特种行业取用水量较去年季均下降41.5%。

同时,对疏干排水中回收利用的部分和水源热泵取用水,从低确定税额;对用水效率达标的企业,减征水资源税。这些措施促进了企业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了用水效率。

居民用水关乎民生,水资源税改革中,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税负合理下降,确保不增加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全体居民应坚持节水意识,珍惜每一滴水。

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税,通过正向激励机制,减少企业污染排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改善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绿色税制”,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的成功,成为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实践。

绿色税制助力美丽中国建设,通过继续完善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收体系,发挥税收的刚性手段和激励约束作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