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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指定二○二五年八月一日为《稳定币条例》开始实施的日期,全新的发牌制度将为相关稳定币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框架,旨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推动香港金融市场的创新与稳定。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六月六日)于宪报刊登《稳定币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二○二五年八月一日为《稳定币条例》(第656章)开始实施的日期。这一举措标志着香港在规范稳定币活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条例》生效后,全新的发牌制度将为相关稳定币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框架,是促进香港稳定币及数码资产生态圈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此举旨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推动香港金融市场的创新与稳定。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