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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通知,对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进行修订,旨在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促进医药集中采购市场健康发展。此次修订新增了审计报告等案源信息,简化了失信等级,并加大了惩戒力度。

  本报北京6月5日电 (记者孙秀艳)为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进一步促进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对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进行修订。此举旨在强化市场规范,保障公平竞争。

  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已印发相关指导意见,根据法院判决或行政处罚认定的药品带金销售和围标串标等案件事实,开展信用评级、分级处置、信用修复等工作。截至2024年底,已有735家企业被评定为失信企业,其中“特别严重”失信企业7家、“严重”失信企业40家,其余为“中等”和“一般”失信企业。这一制度在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带金销售等行为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修订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行了优化:新增审计报告、审计信息等案源信息,简化了失信等级,由四档调整为三档,并提高了评价标准。对涉及行贿或围标串标的企业,将一律按“特别严重失信”处理,并中止其涉案产品在所有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同时,完善了失信行为的纠正措施,鼓励企业通过降价来纠正失信行为。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