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四川省发布《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延长婚假、生育假。多地也在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但多出来的假期给用人单位等带来的成本问题,需配套措施保障。

又一个人口大省即将迎来婚育假期调整。最近,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婚假、生育假等内容进行调整。其中,婚假由5天延长至最多25天,产假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外,一、二、三孩生育假分别延长90天、120天、150天,此举旨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除了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延长婚育假期,今年以来,上海、湖北等不少省份也提到加快出台延长婚假的具体办法,保障产假、护理假、育儿假落实到位,并出台育儿补贴和产假社保补贴等,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

中国人口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翟振武指出,近两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生育支持的政策文件,现在正是落实的阶段,今年各地比较集中地延长婚假、产假,力度更大。梳理31个省份婚育假期的最新规定,婚假最长的甘肃和山西达30天,最短的广东、广西、湖北仍执行3天婚假;产假方面,西藏产假最长可休一年,北京、上海、云南等十余个省份的产假天数为158天,各地产假天数最大差距207天。

延长婚育假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多出来的假期给用人单位等带来的成本问题,要有配套措施和更细致的规定来保障。如何看待政策落地的难点与挑战?从婚育假期时长和落实方案出发,需深入探讨。

目前,国家法定婚假是3天,但不少地方婚假已延长至10天以上。四川的《意见稿》提出,拟将婚假由5天延长至20天,若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还可再增加5天婚假,最长可达25天。同样,山东也将婚假延长至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3天,最长18天。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各地陆续开始修订相关政策,取消晚婚假,执行3天婚假。但也有省份在取消晚婚假后,逐步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甘肃、山西婚假达30天,是全国婚假最长的省份。

婚假友好度(=某省婚假天数/最长婚假天数×100%)方面,甘肃、山西为100%,河南、四川、黑龙江、新疆则均超过70%,是全国婚假友好度较高的省份。尤其是山西,2021年9月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至今实行五年之久。

生育假是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关键一环。根据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021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各地陆续启动地方计生条例修订工作,出台鼓励生育的措施,产假普遍延长了60天及以上。

其中,河南、海南、青海、江西等省份产假时间较多,均在180天以上。还有不少省份特别提到了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女性职工延长产假。比如广西提出,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70天,三孩增加80天。西藏的生育假延长至365天,陪产假延长至30天,育儿假延长至15天,是全国生育假最长的省份。

近年来,国家层面生育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持续强调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各地也在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如四川《意见稿》在原本“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的基础上,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延长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生育假可达188天。

生育假政策友好度(=某省产假天数/最长产假天数×100%)方面,西藏为100%,海南、河南、青海、江西、四川均超过50%,是全国生育假友好度较高的省份。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各地也在紧锣密鼓地部署,如上海、湖北等地提出加快出台育儿补贴和产假社保补贴政策,探索增加育儿假和配偶陪产假。

然而,这些生育支持政策背后,推广和落地仍然面临挑战。全国人大代表谭琳建议,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对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对雇用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税费减免等。

专家指出,休假制度是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但落实情况不如人意,主要在于休假成本的分担机制不完善。应探索建立用人单位缴费为主、政府补贴和个人适当缴费相结合的多方共担筹资模式,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四川《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努力保障婚育假”。这一表述,意味着婚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开始真正进入地方实践。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关键词:婚育假期、生育假、产假、生育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