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诈骗频发,检察院提出多项风控建议
AI导读:
近年来,电商平台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重灾区”,犯罪手法不断升级。两起诈骗案件中,刘某和杨某等人利用平台漏洞获利。普陀区检察院提出多项风控建议,包括优化退货规则、监控高频退货账户、建立信用评级体系等。
近年来,电商平台凭借便捷的购物体验和多元的售后服务吸引大量消费者,却也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重灾区”。从“买新退旧”的调包骗局到“高价挂卖”的虚假交易,犯罪手法不断升级,为电商行业敲响风控警钟。
旧鞋冒充新鞋退货获利八万余元
2024年3月,某电商平台向警方报案称多起退货商品存在“以次充好”现象。经查,刘某“买新退旧”的调包诈骗套路浮出水面。刘某利用电商平台信息壁垒,通过调包诈骗获利8万余元。
为规避平台监测,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刘某使用本人及亲友账号循环操作数十次。
2025年4月11日,经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低价买高价退,三个月骗取44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杨某和闫某瞄准电商平台“售后无忧”服务漏洞,利用规则恶意退款,通过虚假交易骗取平台退款44万余元。
2024年12月26日,经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某、闫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制发检察建议
普陀区检察院向被害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平台“售后无忧”规则存在设计漏洞,建议平台优化退货规则,限制“售后无忧”适用范围并设置频次门槛,运用大数据分析监控高频退货账户,建立信用评级体系。
针对高价挂单及虚假交易行为,建议优化商品定价审核机制,运用大数据及AI技术建立动态监控体系,遏制市场操纵乱象,维护平台交易秩序。
同时,建议建立平台信息共享机制,追踪商品购买和退货记录,严格审查交易真实性,引入第三方审核机制。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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