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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5日正式启动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旨在促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节能工作。检查组将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重点关注节能管理制度落实、重点领域节能工作推进等8大领域。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为推动节约能源法全面有效实施,促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节能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5日正式启动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此举旨在加强能源管理,提升节能效率。

  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节约能源法,历经2007年、2016年及2018年的多次修订,不断适应国家节能工作的新需求。

  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召开首次全体会议。据悉,本次执法检查采用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组将亲临天津、江苏、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地进行深入考察,并委托北京、河北、山西、吉林、上海、重庆等地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域内的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多种方式,如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组织座谈、专题研究等,力求全面准确掌握法律实施现状,并对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检查组将重点关注8大领域:节能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节能激励措施的实施效果,与法律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法律实施中遇到的其他问题,以及对节约能源法修改的建议。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