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方便面“多半袋面”引热议,宣传是否误导消费者成焦点
AI导读:
近日,白象方便面的宣传标语“多半袋面”引发网友热议,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白象回应称“多半”为注册商标,将调整包装避免误导。律师指出,若误导消费者,将侵害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可能构成虚假广告。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乔琪)近日,网友发布视频指出,白象方便面的宣传标语“多半袋面”中的“多半”实为商标,并非指重量多了半袋,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此消息迅速发酵,相关词条登上热搜榜榜首。
记者查阅第三方电商平台“白象官方旗舰店”发现,确有标注为“白象多半牌袋面方便面”的产品在售。
相关图片显示,产品包装上“多半袋面”“多半桶面”旁附有“大分量、倍满足”的标语,生产信息下方明确标注“‘多半’是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白象食品发布声明回应,目前公司在售的“多半”系列产品,是在原70克面饼基础上升级为110—120克面饼的大份量产品,而“多一半”系列则是基于原60克面饼推出的100克面饼产品。“多半”商标注册的初衷是为了与常规份量产品区分,便于消费者选购。若因此造成消费者误解,公司深表歉意,并承诺将尽快调整产品包装,避免误导消费者。
据悉,“多半”商标由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申请注册,类似商标还包括“多一半”“白象多半”等。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期间,中国方便面市场各品牌全网销售额中,白象品牌位居榜首。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尽管白象包装上已标注“多半”为商标及具体克重,但“多半袋面”旁的“大分量、倍满足”字样易使消费者误解为产品分量增加。企业在申请和使用商标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时,应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若白象利用商标及包装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分量的认知,将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付建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若虚假或引人误解,构成虚假广告。“多半袋”宣传若未明确“多半”含义,导致消费者误以为分量增加一半,实则不然,则可能构成虚假广告。尽管“多半”为注册商标,但应合理使用,不得误导消费者,损害其知情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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