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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启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旨在通过选取典型方向,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重点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等七个方向展开,鼓励创新引领,支持智能电网技术应用。

国家能源局启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

国能发电力〔2025〕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印发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国家能源局现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旨在通过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

一、总体要求

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和城市,探索新技术、新模式,重点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等七个方向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创新引领,支持智能电网技术和能源技术装备应用,同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二、试点方向

(一)构网型技术:应用于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地区,提升新能源接网与送出能力,增强系统稳定性。

(二)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在保供偏紧地区新建或改造新能源电站,提升系统友好性能,提高电力供应安全。

(三)智能微电网: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提高自调峰、自平衡能力,缓解大电网消纳压力。

(四)算力与电力协同:探索新能源就近供电模式,提升源荷协同水平,提高数据中心绿电占比。

(五)虚拟电厂:新建或改造虚拟电厂,聚合分散资源,增强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

(六)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优化西北地区新能源基地外送方案,提升输电通道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七)新一代煤电:推动现役机组和新建机组开展试点,采用降碳措施和高效调节技术,显著降低煤电碳排放。

三、组织实施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负责试点申报,经评审后确定试点范围。项目实施需严格按照申报方案进行,国家能源局将全程跟踪监管,并提供支持政策。试点成果将纳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评价体系。

国家能源局

2025年5月23日


(文章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