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新政策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
AI导读:
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政策,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到2029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巩固“获得电力”国际竞争优势,增强人民群众办电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
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到2029年,我国将基本建成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包括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进一步巩固“获得电力”国际竞争优势,增强人民群众办电用电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此前,2020年两部委已提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经过近五年的政策实施,我国已实现小微企业低压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和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全覆盖,用电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新版本《意见》提出巩固提升“三零”服务,将低压办电“零投资”范围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并缩短低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同时,通过“扫码用电”等模式,为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提供便捷服务。
在绿色电力应用方面,《意见》鼓励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促进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并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绿电消费潜力。此外,还优化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提高接电服务效率。
针对居民供电薄弱区域,《意见》要求各地分类施策,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供电普遍服务薄弱区域供配电设施规范化改造,并加强建筑电气分部工程验收质量关,保障小区用电设施接入需求。
国家能源局表示,《意见》在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相适应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体系,促进“获得电力”工作在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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